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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参种子分级、分等和检验

日期:2006年10月30日 新闻阅读次数:

标准名称】人参种子
【标准号】GB 6941─86
【标准文件】

GB 694186

人参种子

种子苗木

 

  适用于参业生产、科研和经营中对人参种子分级、分等和检验。

1 名词术语

 1.1 种子大小:指果核大小,用长、宽、厚度表示。

 1.1.1 种子长度(l):纵量果核为长,以毫米(mm)表示。

 1.1.2 种子宽度(b):横量果核为宽,以毫米(mm)表示。

 1.1.3 种子厚度(t):扁量果核为厚,以毫米(mm)表示。

 1.2 千粒重:1000粒种子重量,以克(g)表示。

 1.3 种子分级:按种子大小分成五级。

 1.3.1 特大粒:指用筛孔直径5.5mm筛选的筛上粒。

 1.3.2 大粒:经孔径5.0~5.5mm选出的种子。

 1.3.3 中等粒:经孔径4.5~5.0mm选出的种子。

 1.3.4 小粒:经孔径4.1~4.5mm选出的种子。

 1.3.5 等外粒:经孔径4.1mm筛选的筛下粒。

 1.4 成熟度:种胚呈梨形或锁形的视为成熟种子。以其占测定粒数的百分数表示。

 1.5 饱满度:胚乳充满果核的种子占测定粒数的百分数。

 1.6 生活力:指种子的生活能力,用百分数表示。

 1.7 杂质:指种子内夹杂的土粒、砂粒、石块、果柄、碎果核等。

 1.8 色泽:指种子表面的色泽,正常种子的表面(果核)为黄白或灰白色。

 1.9 健粒:无病虫害,具有生活力的种子。

 1.10 废粒:指秕粒、碎粒、病粒等。

 1.11 净度:完整的人参种子占样品重量的百分率。

 1.12 扦样:贮藏的种子用扦样器取样,称为扦样。

 1.13 小样:用扦样器或徒手每次取出的少量样品,称为小样。

 1.14 原始样品:从一个检样单位扦取的所有小样混在一起,就是这个检样单位的原始样品。

 1.15 平均样品:原始样品充分混合,均匀的分出作检验用的样品,称为平均样品。

 1.16 容重:单位体积(1L)种子重量。

2 人参种子分级标准

 2.1 暂确定为一等、二等、三等三个等级。

 2.2 分等

 2.2.1 以人参种子千粒重、饱满度、种子净度(或废粒和杂质含量)、种子生活力、种子含水量等为依据进行分等(见表1)。

1 人参种子分等


等级
  

一等
种子

二等
种子

三等
种子

备    注


标准
  

千粒重 g 不低于

31

26

23

  a.符合一等种子标准,千粒重36g以上者列为特等;

  b.生活力不符合标准的种子相应降等;

  c.净度不符合标准要进行筛选或风选;

  d.含水量超过标准×重量折算系数,计算规定含水量的千粒重

饱满粒% 不低于

95

95

90

生活力% 不低于

98

95

90

净度 %不低于

99

99

98

含水量 %不高于

14

14

14

 2.2.2 每个等级内的种子必须具有正常种子的色泽、气味,并无病粒。

 2.2.3 必须是采收不超过一年的种子。

3 技术要求

 3.1 选种:通过风选和筛选清除杂质和秕粒,提高种子净度。现行人参种子用直径4.5mm筛选,可把全部小粒清除,可达二等种子的千粒重26~30g。用5.0mm筛选,可把中等以下粒清除,可达一等种子的千粒重。

 3.2 注意留种:选择三年生1~2等参苗作留种田种栽于四或五年生时选健壮植株留一次种。

 3.3 疏花:开花初期,将花序中央的花蕾摘除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,并掐除花茎上的散生花。

 3.4 田间管理:搞好遮阴、松土、除草、防病等,确保种子产量和质量。

 3.5 采收:果实红熟后期采收,不得过早。采收时要将病、健果实严格分开。

 3.6 搓洗:及时搓洗,不得沤渍时间过长。

 3.7 晾晒:搓洗的种子不得在强光下暴晒。阴干或弱光下晒干,达到规定的含水量。

 3.8 贮藏:晾干的种子应放在冷凉、干燥、比较密闭的仓库中贮藏,贮藏期间勤检查,防止霉烂。贮藏时间不得超过一年。

 3.9 严禁使用等外种子。

4 人参种子检验

4.1 种子检验

  目前仅室内进行种子的净度、饱满度、成熟度、千粒重、容重、含水量、病虫害和生活力等项检验。

  通过上述检验,合格者由检验单位填写“种子检验证书”(见表2),签发检验合格证,一式三份,分送受检单位、检验单位和上级种子部门。对不合格的种子,检验单位应填写“种子检验结果单”(见表3),根据检验结果,提出“使用、停用或精选”等建议。分别报送受检单位、检验单位和上级种子部门。

2 种子检验证书


受检单位
 

 


品名
 

 

产地

 


数量
 

 

样品重量

  

  检验结果 

  根据…………………种子分等标准规定,符合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等级

  各检验项目含量如下:净度           %,水分         %,

  千粒重  g,健粒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%,饱满度      %,

  病粒    %,生活力              %,

  备注

 

  检验单位(章)

 

检验员(章)

 

  签证日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年  月  日 

3 种子检验结果单


受检单位
 

 


品名
 

 

样品重量

 


产地
 

 

数量

 


检验项目
 


   


处理意见
 

  
 


检验单位(章)
 

  

  
检验员(章)
 

  


检验日期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 年  月  日

 4.2 扦样

 4.2.1 扦样原则

 4.2.1.1 扦样前应先了解所要检验的种子来源、产地、数量、贮藏方法、贮藏条件、贮藏时间和贮藏期间发生的情况、处理方法等,以供分批扦样时参考。

 4.2.1.2 根据种子质量和数量进行分批。凡同一来源、同季收获、同一年生者,经初步观察品质基本一致的作为一批。同一批种子,包装方法、堆放形式、贮藏条件等不同,应另划一个检验单位。每个检验单位扦取一个样品。

 4.2.1.3 扦取小样的部位,要上下(垂直平分)、左右(水平分布)均匀设扦样点,各点扦取数量多少要一致。

 4.2.2 扦样方法

 4.2.2.1 扦样袋数:同一批袋装种子的扦样袋数,应根据总袋数多少而定。少于5袋每袋皆扦取样品,10袋以下扦取5袋,10袋以上每增加5袋扦取1袋。

 4.2.2.2 样点分布:按上中下和左中右原则,平均确定样袋,每个样袋按上中下取三点。

 4.2.2.3 扦样方法:用扦样器拨开麻袋的线孔,由麻袋的一角向对角线方向,将扦样器插入,插入时槽口向下,当插到适宜深度后,将槽口转向上,敲动扦样器木柄,使种子从扦样器的柄孔中漏入容器,当种子数量符合要求时,拔出扦样器,闭合麻袋上的扦样孔。

 4.2.3 原始样品和平均样品的配制

  混合前,先把各小样摊在平坦洁净的纸上或盘内,加以仔细观察,比较各小样品的净度、气味、颜色、光泽、水分等有无显著的差别。如果无显著差别的,即可混在一起,成为原始样品;如发现有些小样品质量上有显著差异的,则应将该小样及其代表的种子另做一个检验单位,单独取原始样品。

  原始样品数量少,经充分混合就可直接做为平均样品。原始样品数量多,经充分混合后,用“四分法”按平均样品重量(一般为千粒重的40倍)要求分出,做各项检验,可保证检验结果的正确性。

 4.3 种子净度测定

 4.3.1 测定项目

 4.3.2 净度的计算

   取两份平均样品,按测定项目将样品分成健粒、废粒和杂质,分别称重,按下列公式计算。

 4.3.2.1 杂质率

杂质率(%)=(杂质重量/试样重量)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
 4.3.2.2 平均杂质含量

平均杂质含量(%)=〔第一份试样杂质率(%)+第二份试样杂质率(%)〕/2………(2)

 4.3.2.3 废种子率

废种子率(%)=(废种子重量/试样重量)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3)

 4.3.2.4 平均废种子含量

平均废种子含量(%)=〔第一份试样废种子率(%)+第二份试样废种子率(%)〕/2……(4)

 4.3.2.5 种子净度

种子净度(%)=100%-〔废种子含量(%)+杂质含量(%)〕………(5)

 4.3.2.6 平均种子净度

平均种子净度(%)=〔第一份试样净度(%)+第二份试样净度(%)〕/2……………(6)

 

  测定两份试样种子净度时,允许有一定的差距(见表4),如两份试样分析结果超过允许差距,则须分析第三份试样,取三份试样的平均值(以下同)。

4  净度检验中两份试样分析结果差距允许幅度


两份试样净度平均,%
 


两份试样杂质平均,%
 

  
允许差距幅度,%
 

99.5

0~0.5

±0.2

99.1~99.5

0.5~1.0

±0.4

98.1~99.0

1.0~2.0

±0.6

97.1~98.0

2.0~3.0

±0.8

96.1~97.0

3.0~4.0

±1.0

95.1~96.0

4.0~5.0

±1.2

94.1~95.0

5.0~6.0

±1.4

93.1~94.0

6.0~7.0

±1.6

92.1~93.0

7.0~8.0

±1.8

91.1~92.0

8.0~9.0

±2.0

90.1~91.0

9.0~10.0

±2.2

85.1~90.0

10.0~15.0

±3.0

  净度检验和计算结束后,将结果填写在“种子净度测定登记表”内(见表5) 。

5 种子净度测定表

  
编号
 

     

来源

  

品  名

  


色泽
 

  

   味

  

平均样品重量,g

  

  检验项目→
  试  样
 ↓

试样重量g

好种子重量g

废种子

杂  质

合计

秕粒

碎粒

病粒

霉粒

合计

杂草籽

泥土

砂子

碎果柄

其他


第一份试样
 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第二份试样
 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平均
 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 

  填写人

年  月   日

 4.4 气味、色泽检验

 4.4.1 气味检验:把种子放在手里呵气,用鼻子闻嗅;或把种子放在杯内,注入60~70℃温水,加盖浸2~3min,将水倒出闻嗅。新种子具有人参的清香气味,受霉菌危害的种子有霉嗅味。

 4.4.2 色泽检验:新籽无病者,色泽黄白或灰白色。

 4.5 人参种子千粒重的测定

 4.5.1 千粒重测定方法

  取除去废种子和杂质后的好种子。先将样品充分混合,随机从中取两份试样,每份1000粒,放在天平上称重,精确到0.1g。两份试样平均值的误差允许范围为5%,不超过5%的,则其平均值就是该样品的千粒重;超过5%的,则如数取第三份试样称重,取平均值作为该样的千粒重。

  种子千粒重因含水量不同而有差异。检验计算时,应将检样的实测水分按种子分级标准规定的水分,折成规定水分的千粒重。

 4.5.2 种子绝对千粒重的计算

  种子绝对千粒重是指含水量等于零时种子的千粒重。只有它才能衡量种子千粒重的真实情况。其计算公式是:

    种子绝对千粒重(g)=某含水量种子的千粒重×(100%-该种子含水量)………………(7)

  例:一批人参种子在含水量为16%时,千粒重为29g,求这批种子的绝对千粒重。

种子绝对千粒重=29g×(100%-16%)=24.36g

 4.5.3 规定含水量种子千粒重的折算

  同一批种子,由于含水量不同,所测得的千粒重也不同。因此,在含水量不同的情况下很难进行种子千粒重的正确比较。此时,必须将它们含水量都折合成同一规定水分。其折算公式为:

种子规定含水量千粒重(g)=种子实际含水量千粒重(g)×重量折算系数………………(8)

  例:人参种子千粒重为35.5g,其含水量为25.0%,折算成规定含水量14%的千粒重。

人参种子千粒重=35.5g×0.8721=30.96g

 

重量折算系数=(100%-实际含水量)+(100%-规定含水量)

          =(100%-25%)÷(100%-14%)=0.8721

 (通过查重量折算系数表可得)。

    4.6 种子容重的测定

 4.6.1 61~71型容重器测定法

 4.6.1.1 按61~71型容重器说明书操作。

 4.6.1.2 称重时精确度为0.5g。

 4.6.1.3 每个样品重复2次,容许差距为5g/L,没超出允许差距,则求出两份试样的平均数,即为该批种子的容重。如超出差距,做第三次测定,取三次测重的平均数代表容重。

 4.6.2 51式容重器测定法

 4.6.2.1 按51式容重器说明书操作。

 4.6.2.2 每个样品重复两次,精确称重,取两次测定的平均值,即为该批种子的容重。

 4.6.3 容重的简易测定法

  在没有容重器的情况下,也可以用已知容积的直口容器,均匀倒入种子刮平、称重,而后用体积(升)除重量(公斤)即得种子的大体容重数。

4.7 人参种子饱满度测定

  从平均样品中,随机取样2份,每份100粒,干籽用40~50℃水浸泡24h以上,使胚乳基本恢复到鲜籽状态,取出沿内果皮结合痕用刀片切为两瓣,观察胚乳占果核容积的比率。胚乳充满果核者为饱满,占果核4/5以下为不饱满,介两者这间者为较饱满种子,以其占测定粒数的百分数表示。计算公式如下:

饱满度(%)=(饱满粒数/试样粒数)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9)

 4.8 人参种子成熟度测定

  试样用冷水浸泡24h以上,取出沿内果皮结合痕切为两瓣,置于解剖镜下观察胚的形态,具有梨形或锁形胚的种子,视为成熟的种子,以其占观测数的百分率表示。计算公式如下:

     成熟度(%)=(具有梨形和锁形胚种子数/试样粒数)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0)

 4.9 人参种子水分测定

  将样品逐粒切为两瓣,分两份,每份3~5g,放入称量盒内测定重量。置入烘箱内,在105±2℃恒温下,经3h取出称量盒,盖好盖子放入干燥器中冷却,约30min后取出称重,记下重量。接着再放入105℃的烘箱内烘1h,冷却后称重,直至后次称重和前次称重不超过0.02g为止,记下最后一次重量作为烘干后重量。进行水分含量计算。

     种子水分(%)=(烘前试样重-烘后试样重/烘前试样重)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(11)

  测定中要求称量准确度为0.01g;两份试样测定结果,差距不得超过0.4%,否则重新测定。

 4.10 种子生活力的测定

 4.10.1 四氮唑红染色

 4.10.1.1 取样:取平均样品300~500粒,用冷水浸泡1~2昼夜或50℃温水浸5~6h,随机抽取200粒,分成两组,每组100粒。

 4.10.1.2 切胚:将泡好的种子,用刀片沿着内果皮结合痕均匀切为两瓣,选留其中较完整的一瓣(有胚)放入试管或培养皿中,待浸药液。

 4.10.1.3 配药:用蒸馏水或pH6~7的凉开水,把试剂配成0.1~0.2%浓度的溶液。

 4.10.1.4 浸药:将配制的0.1%四氮唑红试剂,小心倒入试管或培养皿内,轻轻摇动几下,使种子浸入药液里,不要有浮在上面的种子。

 4.10.1.5 温度和时间:浸药后,保持在35~45℃恒温箱中,约三h可充分着色。若在19~20℃室温中需17h。

 4.10.1.6 观察:倒出药液,用清水冲洗种子,然后把种子放在吸湿纸上,立即检查。凡着色者为有生活力种子,不着色者为无生活力种子。根据着色数计算百分率,取两组平均数值,代表所测种子的生活力。

 4.10.2 靛蓝洋红染色法

 4.10.2.1 取样:取平均样品300~500粒,用40~50℃温水浸泡20~30h,从中取200粒种子,分为2份。

 4.10.2.2 切胚:将泡好的种子,用刀片沿内果皮结合痕切为两瓣,选取完整的一瓣放入试管中。

 4.10.2.3 配药:浓度为0.1~0.2%,即1~2g靛蓝洋红加水1000ml。

 4.10.2.4 浸药:将配好的靛蓝洋红溶液,倒入试管中,在常温下(15~25℃)染色10~20min。

 4.10.2.5 观察:达到规定时间后取出,用清水洗净,然后观察。凡是胚和胚乳不着色的为有生活力的种子,而染成深色者为无生活力的种子。

 4.11 病害检验

 4.11.1 肉眼检验法:从平均样品中取试样500~1000粒,放在白纸或玻璃纸上,用肉眼或5~10倍扩大镜检验,果核表面有病症斑点者即为病粒,挑出后数清粒数,计算病粒率。

病粒率(%)=(病粒数/试样粒数)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2)

 4.11.2 剖粒检验法:取平均样品2份,每份100粒,然后逐粒用刀片沿内果皮结合痕将种子切开,观察被害粒数,计算被害率。

感病率(%)=(感病粒数/试样粒数)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3)

 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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