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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种子许可证要经过哪些程序?

日期:2008年04月27日 新闻阅读次数:

种子法第21条和四川省种子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,申办种子生产许可证要经过如下程序:

  (1)商品种子生产单位或个人在播种前一个月向有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(种子管理部门)提出申请,递交下列资料:单位负责人签署的《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》;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情况介绍;主要技术人员资格证明;注册资本证明;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及产权或使用权证明;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等。

  (2)种子管理部门核实,必要时种子管理部门可以到基地检查,对条件符合要求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《种子生产许可证》。种子生产单位根据许可内容进行生产。

  (3)种子管理部门发现生产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生产,可根据具体情况,取消生产单位的生产资格,收回《种子生产许可证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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