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
【标准号】GB 9840-88
【标准文件】
GB 9840—88
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
(畜禽饲料与添加剂)
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饲料添加剂维生素D3微粒的产品规格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其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含量为130万I·U/g以上的维生素D3原油为原料,配以一定量2,6-二叔丁基-4-甲基苯酚(BHT)及乙氧喹啉作稳定剂,采用明胶和淀粉等辅料,经喷雾法制成的微粒。本品在饲料工业中作为维生素类饲料添加剂。
2 引用标准
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85年版二部
3 产品规格(标示量)
3.1 50万I·U/g。
3.2 40万I·U/g。
3.3 30万I·U/g。
4 技术要求
4.1 外观和性状
本品为米黄色或黄棕色微粒,遇热、见光或吸潮后易分解降解,使含量下降,在40℃水中成乳化状。
4.2 项目和指标见下表。
%
项 目
指 标
含量:标示量的
85.0~120.0
颗粒度:通过2号筛
100.0
干燥失重
≤5.0
5 试验方法
5.1 试剂和溶液
本标准所用试剂除另有规定外均为分析纯,水为蒸馏水或相应纯度的水。
5.1.1 50%(m/m)氢氧化钾溶液:取氢氧化钾(GB 2306)与水1∶1混合溶解,摇匀即成;
5.1.2 0.5mol/L乙醇制氢氧化钾液:取氢氧化钾约35g,置锥形瓶中,加无水乙醇(GB 678)适量使溶解并稀释成1 000mL,用橡皮塞密塞,静置24h后,迅速倾取上清液,置具橡皮塞的棕色玻璃瓶中。
5.1.3 1mol/L氢氧化钠液:取氢氧化钠(GB 629)适量,加水振摇使溶解成饱和溶液,冷却后,置聚乙烯塑料瓶中,静置数日,澄清后备用。氢氧化钠液(1mol/L):取澄清的氢氧化钠饱和液56mL,加新沸过的冷水使成1000mL,摇匀。
5.1.4 抗坏血酸钠溶液:称取3.5g抗坏血酸,溶解于20mL 1mol/L的氢氧化钠液(5.1.3)中即成。
5.1.5 乙醚(HG 3─1002):不含过氧化物。按中国药典1985年版二部附录56页方法处理。
5.1.6 碱性洗涤剂:称取1份0.5mol/L乙醇制氢氧化钾溶液(5.1.2),与8份水,1份95%乙醇混合即成。
5.1.7 酚酞指示液:称取酚酞(HGB 3039)1g,加95%乙醇使成100mL即成。
5.1.8 对-二甲基氨基苯甲醛(内标物)(HGB 3486)。
5.1.9 维生素D3标准品:(卫生部颁发)。
5.1.10 VD3标准贮备液:称取20mgVD3标准品(5.1.9),精确到0.0002g,于100mL棕色量瓶中,加正己烷及数粒2,6-二叔丁基-4-甲基苯酚(BHT)溶解,并稀释至刻度,混匀即成。
5.1.11 内标贮备液:称取0.2g内标物(5.1.8),精确到0.0002g,于100mL棕色量瓶中,加5mL无水乙醇溶解,并用正己烷稀释至刻度,混匀即成。
5.1.12 内标分析液:精密吸取10mL内标贮备液(5.1.11),用正己烷稀释至 100mL,混匀即成。
5.1.13 丙三醇(甘油)淀粉润滑油:称取22g丙三醇(甘油)(GB 687),加入可溶性淀粉9g,加热至
140℃保持30min,并不断搅拌,放冷即得。
5.2 仪器和设备
实验室一般仪器和设备。
5.2.1 筛网(孔径:850±29μm,相当于2号筛)。
5.2.2 旋转蒸发器。
5.2.3 高压液相色谱仪。
5.3 鉴别试验
称取样品100mg,精确到0.0002g,加三氯甲烷(氯仿)(GB 682)10mL,研磨数分钟,过滤。取滤液5mL,加乙酸酐(GB 677)0.3mL,硫酸(GB 625)0.1mL,振摇,初显黄色,渐变红色,迅即变为紫色,最后呈绿色。
5.4 颗粒度检查
取样品适量倾入筛网中,适当振摇,应百分之百通过。
5.5 干燥失重
5.5.1 测试方法
称取样品1g,精确到0.0002g,置于已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,打开称量瓶瓶盖,在105℃烘箱中,干燥至恒重。
5.5.2 计算和结果的表示
干燥失重(以重量百分数表示)按式(1)计算:
X1(%)=〔(G1-G2)/G〕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式中:X1──
样品的干燥失重,%;
G1──
干燥前的样品加称量瓶重,g;
G2──
干燥后的样品加称量瓶重,g;
G──
样品重,g。
5.6 含量测定
5.6.1 样品前处理
a. 称取样品适量,使含维生素D310万I.U.,精确到0.0002g,置皂化瓶中;
b. 加95%乙醇(GB 679)20mL,5mL20%抗坏血酸钠溶液(5.1.4)(临用新配),3mL50%氢氧化钾溶液(5.1.1)(临用新配),置90℃水浴回流30min,迅速冷却;
c. 自冷凝管顶端加水2×5mL,冲洗冷凝管的内壁,将皂化液移至500mL(甲)分液漏斗中(分液漏斗活塞涂以甘油淀粉润滑油);
d. 皂化瓶中用2×15mL水,2×10mL无水乙醇(GB 678)清洗,洗液并入(甲)分液漏斗中;
e. (甲)分液漏斗加入不含过氧化物的乙醚(5.1.5)2×50mL,每次振摇30s,静置,分层。把水层转移至250mL(乙)分液漏斗中;
f. 水层用10mL乙醇、50mL乙醚振摇30s,静置,分层。把水层转移至皂化瓶中,把乙醚层转移至(甲)分液漏斗中,用2×10mL乙醚洗涤(乙)分液漏斗。洗液合并在(甲)分液漏斗中;
g. 把水层再转移至(乙)分液漏斗中,用50mL乙醚提取一次,弃去水层,乙醚层再并入(甲)分液漏斗中;
h. 合并后的乙醚液用2×50mL碱性洗涤液(5.1.6)洗涤,振摇,静置,分层。弃去水层;
i. 乙醚液用每次50mL水洗涤,直至洗液遇酚酞液(5.1.7)不显红色为止;
j. 将乙醚层放入250mL量瓶中,用适量乙醚洗涤(甲)分液漏斗,洗液并入量瓶中,用乙醚稀释至刻度并摇匀。
5.6.2 测定
5.6.2.1 测试条件
a. 高压液相色谱仪;
b. 紫外检测器:波长254nm;
c. 分析柱:硅胶柱lichrosorb sibo 5μm;
d. 流动相:正己烷:正戊醇(1000:3);
e. 流速:2.0mL/min;
f. 灵敏度:0.05AUFS。
5.6.2.2 测试方法
精密吸取乙醚提取液20mL,于100mL茄形瓶中,加数粒2,6-二叔丁基-4- 甲基苯酚(BHT),将圆底茄形瓶置于真空蒸发器上,60℃水浴蒸干取下,冷却后,准确加入10mL内标分析液,溶解残留物,过滤。过滤液进样100μL,记录所得色谱峰。
5.6.2.3 计算和结果的表示
5.6.2.3.1 样品中VD3含量按式(2)计算: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
式中:PD──
样品中VD3峰的响应值;
Ppre──
样品中预VD3峰的响应值;
F──
预VD3转换成VD3的转换因子;
FD──
校正因子;
Win──
内标物称量,g;
Vs──
样品稀释倍数;
Pin──
内标峰的响应值;
Ws──
样品称量,g;
Vin──
内标稀释倍数。
5.6.2.3.2 FD(校正因子)的测定与计算:
分别准确吸取VD3标准贮备液5mL和内标贮备液5mL,置于50mL棕色量瓶中,加正己烷稀释至刻度,混匀,过滤,取100μL过滤液注入分析柱。
计算:
FD=Pin×Wr×Vin/Pr×Win×Vr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3)
式中: Pin──
内标峰响应值;
Wr──
VD3标准品称量,g;
Vin──
内标稀释倍数;
Pr──
VD3标准品峰响应值;
Win──
内标物称量,g;
Vr──
VD3标准品稀释倍数。
5.6.2.3.3 Fpre(预VD3校正因子)的测定与计算:
精确吸取5mLVD3标准贮备液(5.1.10),于100mL皂化瓶中,加数粒BHT,置90℃水浴,避光回流45min,冷却,转移至50mL棕色量瓶中,加5mL内标贮备液(5.1.11),用正己烷稀释至刻度,混匀,取100μ注入分析柱。
计算:
a. Fpre(预VD3校正因子)按式(4)计算:
Fpre=P×Pin×Wr×Vin/Ppre×Win×Vpre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4)
式中:P──
转化的预VD3百分含量,%;
Pin──
内标物响应值;
Wr──
VD3标准品称量,g;
Vin──
内标稀释倍数;
Ppre──
预VD3峰的响应值;
Win──
内标物称量,g;
Vpre──
VD3标准品稀释倍数。
b. Q(未转化VD3百分含量)按式(5)计算: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5)
式中:FD──
校正因子;
PD──
标准品中未转化的VD3峰响应值;
Win──
内标物称量,g;
Vr──
VD3标准品稀释倍数;
Pin──
内标峰响应值;
Wr──
VD3标准品称量,g;
Vin──
内标稀释倍数。
c. P(转化的预VD3百分含量)按式(6)计算:
P=100-Q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6)
式中:P──
转化的预VD3百分含量,%;
Q──
未转化的VD3百分含量,%。
d. F(预VD3转化成VD3的转化因子)按式(7)计算: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7)
式中:F──
预VD3转化成VD3的转化因子;
Fpre──
预VD3校正因子;
FD──
校正因子。
6 检验规则
6.1 本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,生产厂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每批出厂的产品,都应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。
6.2 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、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验收本品。
6.3 取样方法
取样需备有清洁、干燥、密闭、避光性的样品瓶。样品瓶贴有标签,注明生产厂名称、产品名称、批号及取样日期。抽样时,应用不锈钢抽样钎抽样。每桶抽样适量,盛于样品盘中,充分混匀后,取出20~30g,装入样品瓶中,送化验室分析和留样。
6.4 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,应重新抽样,进行复验。若产品重新抽样检验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,则整批不能验收。
6.5 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,可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单位。按标准的检验规定和检验方法进行仲裁检验。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7.1 标志
7.1.1 采用鲜明的标签,贴于外包装的2/3处。
7.1.2 标签内容应包括:生产厂名、产品名称、注册商标、批准文号、批号、净重、规格。
7.2 包装
内衬二层聚乙烯袋,密封、盛于外包装容器内。
7.3 运输
运输必须有遮盖物,避免日晒雨淋,受热及撞击。搬运装卸小心轻放,不得倒置,不得与有毒物质混装、混运。
7.4 贮存
应保存于阴凉干燥的仓库中,避免受潮、进水和受热。本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堆放,原包装负责期为一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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