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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种子标签制度?

日期:2008年05月21日 新闻阅读次数:

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(种子法第74条)。种子标签制度是许多国家种子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,其实质是要求经营者真实标明其产品的质量,给使用者充分的选择权利。鉴于当前我国种子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,农民的整体文化水平较低,鉴别种子真伪的能力较弱,因此,我国要求在销售种子时,实行种子标签制度。种子法明确规定了标签载明的内容。

  种子法第35条规定:“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。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、品种名称、产地、质量指标、检疫证明编号、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。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。销售进口种子的,应当附有中文标签”。

  标签一般有浅蓝、浅红、白色三种,浅蓝为原种标签;浅红为亲本种子的标签;白色为生产用种。销售转基因植物品种种子的,必须用明显的文字条标注,并应当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。另外,种子法第38条规定:“调运或者邮寄出县的种子应当附有检疫证书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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