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全省农业救灾资金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》(云农办计财字〔2008〕129号)的规定,今年在全省农业系统范围内开展对2006—2008年中央、省级财政救灾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检自查活动。
曲靖市农业局按照省厅的通知要求,以曲农〔2008〕53号文件下发到各县(市)区,并就如何开展这项目工作提出了布置和要求。
2006年我市麒麟、宣威、陆良、会泽遭受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,省级财政补助我市150万元全部下到以上四县(市)区购置粮种补助,及时缓解了当年粮种需求。
今年年初由于我市受强冷空气影响,遭受了五十年以来范围最广、持续时间最长、灾害最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,致使小春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灾害影响。中央、省及时给予了我市救灾补助,截止到六月底,上级补助我市救灾补助资金2310万元(中央资金1970万元,省级资金340万元)。在这次抗灾救灾中,中央、省级的救灾资金对我市小春的后续补救和管理,使损失降到最低程度,同时对大春生产发挥重要的作用。
通过各县(市)区农业部门专项清理和自检自查,全市的中央、省级农业救灾都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使用,没有出现违规使用的现象。(会计核算中心 肖应罗)